成都限号违章要怎样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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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限号违章的处罚
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三分。若在限行当日驾驶限行车辆上路,违法驾驶员将因违反禁令标志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二、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三、尾号限行的规则
1、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3、法定假期期间车辆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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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违反限行规定如何处罚
一、成都限行违规怎么处罚
成都限行处罚是罚款100元,扣三分。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限行时间及区域:工作日的07:30—20:00,绕城内所有道路;“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成都限行违规
二、限行车辆上路怎么处罚
限行车辆上路的,属于违反禁行标志,处罚是记3分、罚款20到200元,一般是处罚金100元。当事人需要在15天之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否则需要缴纳滞纳金。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责任。
三、限号时间几点到几点
城市长期每天限号的时间,一般是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八点。限号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各个城市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号时间。
例如天津,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为7时至19时,限行范围:外环线内(不含外环线),外地车要同时遵守两种限行规则:早晚高峰+尾号限行。
(一)早晚高峰: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
举个例子:你的车牌尾号是当天限行的号码,你在7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如果尾号不是当天限行号码,限行时间仅仅是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期,即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其他时间都可以进入。
(二)尾号限行: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星期一:3和8。星期二:4和9。星期三:5和0。星期四:1和6。星期五:2和7。(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成都违反尾号限行一天处罚几次
成都限行跑了一天扣3分。
违反成都尾号限行一天最多可罚数次,同一时段不同路段、同一路段不同时段、不同时段不同路段都实行叠加处罚。针对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同时,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
限行时间是工作日的早上7点半到晚上8点。限行地点是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不受限制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7、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8、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