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验收规范(竣工验收前八大验收顺序)

请问施工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呢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国家标准目前主要有(按照分部工程的划分):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二、术语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第一个体有某和属性或计算第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14、计量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17、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们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三、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安全消防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4.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